分公司设立时需要遵守哪些规定?
温州瓯海法律咨询
2025-05-12
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,分公司作为公司的一种组织形式,其设立需要遵循以下规定:首先,分公司是由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派出机构,没有独立法人资格,代表权以母公司为准。其次,在设立过程中,需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的相关要求,明确分公司的名称、经营范围和业务主管,且这些内容应当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方可生效。此外,分公司的设立还应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及《企业法人登记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包括提交相关申请材料、办理登记手续等。同时,分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在母公司的经营范围内,不得超越或变更登记内容。法律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十五条: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。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,其民事权利和义务由总公司行使和承担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二十条: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。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,代表权以总公司为准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五条:设立分公司,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分公司设立申请书、母公司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、分公司的名称和经营范围等材料。根据《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》第六条:分公司的设立登记应当提交分公司的名称、经营范围、业务主管人的姓名、住所以及母公司的授权书等材料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五十四条:非法人组织不得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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